公正性声明
本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健全的、严密组织的独立第三方公正检测实验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帐目和独立核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 号)、《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 CL01-2018) (ISO/IEC 17025-2017)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应用说明等的要求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对所承接的样品进行“公正、科学、专业、专注、准确、效率高”的检测,出具的检测结果或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公正性的商业、财政和行政的干扰;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质量体系中的相关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 不参与任何可能对其独立判断和检测工作诚实性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
3.不与检测活动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4.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5. 不谋求不正当利益。
6. 不威胁、诱骗或者利用欺诈的手段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或不客观报告数据和结果。
7.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只限于活动、外部关系以及内部人员关系而引发的风险,如基于所有权、控制权、管理、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市场营销(包括品牌)、支付销售佣金或其他引荐新客户的奖酬等。并对识别出的公正性风险,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或大程度降低这种风险。
本公司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真实记录。不编造、更改或销毁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具有完整,真实和可追溯性,并能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
本公司从事的检测标准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信息咨询不与相关的检测活动相关。
本公司接受委托检测时,识别了客户的需求,结合自身条件、资质范围和业务状况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不虚假宣传,并确保合法、有能力以及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检测任务。实施检测时,需要或者已经发生偏离合同要求时,及时告知客户,配合客户分析偏离带来的影响,并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
本公司充分保证和尊重客户的专有权,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未经客户授权和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其它单位成个人提供任何有关客户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测结果成结论。